公安機關警用裝備庫管理,公安機關警用裝備庫管理規定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公安機關警用裝備庫管理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公安機關警用裝備庫管理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民警的槍丟了會受到什么處罰?
山東,在90年代的時候,我鄰居16歲去城里找工作,騎著一輛破自行車。找了半天也沒有找到工作,在回去的路上看到路邊兒停著一輛軍用卡車,輪胎壞了,有幾個解放軍正在修前面的輪胎。然后他就迅速爬進軍用卡車后面的車棚里,在后面的車廂里看到好多步槍,于是拿了一支56步槍,還有幾發子彈,,偷偷的放在編織袋里面。騎著帶回家了,戰士修好車之后發現丟了一只步槍,帶隊的排長馬上報警,報告上級部隊,找了好多天也沒找到,排長-班長被撤職直接復原回老家,兩個月后警察根據舉報線索,說有人拿著步槍樹林打鳥,才發現是他偷的,當即逮捕,要槍斃,嚇尿了都,后來鄉里村里書記都聯名擔保,說他年紀小,還是個孩子,沒有用來傷人,后來才判了幾年,撿回來一條命!
民警的槍丟了會受到什么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1款規定,持槍警察丟失槍支,必須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如果沒有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丟槍者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般來說,丟失槍支者等同丟失了“飯碗”工作不保;假若犯罪嫌疑人利用所丟失的槍支犯罪,丟槍者難脫干系。
我們本地人民法院宿舍許法警家中曾經丟失64式手槍一支。
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蒙面賊人翻墻進入法院宿舍區。當他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地來到許法警門前敲門,里面寂寂無聲,他斷定家中無人。于是,他用專用工具開鎖進屋。那天,許法警和家人還沒有回家。賊人在屋里亂翻,他在抽屜的夾層發現幾千元現金即拿進懷里。錢拿開后發現手槍一支,他一不做二不休,將手槍隨手帶走后消失在夜幕之中。
當天晚上許法警回家后檢查槍支情況,他望著空空如也的抽屜夾層眼睛一黑昏了過去!其妻立即施救,瞬間許法警清醒過來立即報告院長和公安機關。院長即報告上級院長;上級院長即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公安局長報告上級公安廳長;廳長報告公安部長!
當天深夜,刑偵隊、特警隊、治安隊等各路警種皆已到齊;省市刑偵專家悉數出動。與此同時,市公安局宿舍亦傳來報警,同樣是丟失手槍一支。
公安刑偵專家作出的結論是“兩案是同一男性犯罪嫌疑人所為”。第二天,各路警察全員出動搜緝犯罪嫌疑人。
許法警已被嚇得屁滾尿流躲進了醫院。他深知自己的警察生涯已經結束,等待他的未來不敢想象!
幾個月后,從深圳傳來消息:“犯罪嫌疑人用偷來的槍支在深圳一公園槍劫被捕“。犯罪嫌疑人正是用許法警的配槍開槍搶劫的。
民警槍丟了受處罰是一定的,具體受何種處罰不清楚,但我知道武警丟了槍受何種處罰,想必兩者相差不會相差太大吧。
那是多年的事,事情發生在我上屆老兵的身上,內衛武警有一項重要的任務,那就是押解,通俗講就是協助管教民警把己經判完刑的犯人送到監獄投改。
在我們內衛中隊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執行押解任務的武警完成任務后有七天探親假,包括往返路程。
我的這位上屆老兵姓張,那次投改的共五名犯人,押解的有兩名管教民警和四名武警,很順利的到達監獄交接完就各自分開了。
張老兵就可以買票乘車回家了,但這里面有個問題,就是槍支保管,那年代押解完槍支是可以帶回家的,但必須槍彈分離,這點張老兵是按規定執行的,當時攜帶的是56一2折疊沖鋒槍,張老兵把沖鋒槍裝包里放到行李架上,把彈匣揣到懷里了。
因一路看著犯人沒休息好,上車后到了晚上就睡著了,當清早醒來抬頭一看,頓時蒙了,包不見了,趕緊尋找又向其他旅客尋問,都沒有任何線索,只能在就近車站下車,在車站派出所報警,又給中隊打了電話。
當天,我們中隊和公安就乘車緊急趕了過來,公安和當地派出所聯合查找線索,張老兵被中隊帶回上報支隊后關了禁閉。
皇天不負有心人,只用一天時間槍支就在一小旅館內找到了,并且嫌疑人也很快到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公安機關警用裝備庫管理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公安機關警用裝備庫管理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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