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警用裝備調研,基層警用裝備調研報告范文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基層警用裝備調研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基層警用裝備調研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孟買7年遭遇7次恐怖襲擊,但孟買警察為何只有木棍和彈弓應對?
手持老式武器,躲在外面裝腔作勢的印度警察
印度的警察裝備落后,綜合執法素養不高,這是全球知名的。但是要說孟買警察應對恐襲只有木棍和彈弓還是不太符合事實的。
2008年孟買泰姬瑪哈五星級酒店遭遇恐襲,大量人質被綁架和殺害,印度警察的執法素養在聚光燈下被全面暴露,讓全世界都直觀的見識了自詡世界強國印度警察的裝備水平和綜合素養,還有在遇到突發事件時的慌亂和脆弱。
泰姬酒店事件中,印度的反恐特戰精英部隊
很多警察在應對恐怖分子時手上拿的是二戰時期的老式步槍,關鍵是他們不是在統一指揮下有序的攻擊和防守,而是躲藏和逃避。裝模作樣的趴在那里,一名警察在聽到酒店里的槍響后,甚至在鳳凰衛視的鏡頭下被嚇哭了。
當然,沒有人拿木棍和彈弓應對恐怖分子,不過就當時他們的表現,似乎還不如一些拿彈弓進行攻擊的人的表現更有效。比如我們抗日神劇里的彈弓,是可以搞定鬼子一個小隊的。
不過新冠期間我們再次見識了印度警察的神奇裝備和執法能力,人手一根棒子,見到有人在街上瞎逛,上去就是一頓暴抽,打的雞飛狗跳的。
印度警察疫情期間的棒子執法
他們這個時候的執法工具確實是棒子,不過這是日常一般執法,不是應對恐怖主義。應對恐怖主義時,人家好歹也會拿一把長得像槍的東西,裝模作樣的躲在墻壁后面瞄個準什么的。不過看他們那隨意施暴的執法水準,保不齊也是印度輔警或者臨時工干的。
2008年孟買連環恐怖襲擊已經過去了12年,但在在網絡上依然有對此的討論。這場恐怖襲擊之所以受人關注,多年討論熱度不衰,還被拍成電影,原因在于給孟買這座城市和當地人民造成了重大傷亡和損失,極具警示意義。
而在此之前,從1993年到2006年,孟買曾在7年內遭遇7次恐怖襲擊,密集的恐怖暴行給孟買百姓生活帶來重創和陰影,可是在可怕的恐怖襲擊現場,孟買警察只能用木棍和彈弓應對,這是為什么呢?
有中國網友將印度警察戲稱為“丐幫子弟”,因為他們人人手里拎著一根棍子,形象上和丐幫有一拼。印度警察喜歡用棍子,有許多現實原因:
首先,在印度還是英屬殖民地時期,英國人就給擔任低級警察的印度人配備棍子,讓他們用棍子管制印度平民,時間一長警察配棍子就成了一種傳統。
其次,從前印度的高種姓階級經常手持棍棒毆打低種姓的平民,印度警察相當于“王種”,也就是統御民眾、從事兵役的種族,棍子是其地位的象征。
再次,印度人口、民族眾多,語言種類復雜,宗教信仰多種多樣,這導致百姓階層矛盾頻出,鬧事不斷,這種小范圍的沖突特別適宜棍子出場,因為可以有效控制局面,又不會造成大的傷亡,招致外界批評。
此外,印度警察技能訓練欠缺,軍事素質一般,簡單易操作的棍子適合他們上手,即使被人奪了,隨手找一根還能接著用,也不用擔心被別人反殺。
總而言之,印度警察使用棍子是非常簡便、聰明的做法,也符合印度民情實際。
如果說棍子在各國警界還不算罕見,那彈弓這種古早時期的兒童玩具出現在印度警察手里,多少還是讓人有些啼笑皆非。
但印度人不這么看,幾年前,印度哈里亞納邦警察就宣布要給警員配備彈弓作為防暴武器。當然,這不是普通的彈弓,其使用的“彈丸”是辣椒和大理石做的。
杭州案已破多日,那個凌晨出現在地下車庫的人影到底是不是同伙?
這個凌晨地下車庫出現的人影會是他兒子嗎?
據我了解到,許某某有個與原配所生育的兒子,年齡不小了要結婚了!那結婚要什么條件,大家來猜一猜?
沒錯結婚要房子嘛!
這個許某某和來女士正因為要不要把一套110平米的房子過到許某某兒子名下而產生了矛盾!
你說這個大兒子可能會參與進去嗎?
當然這一切都是我的瞎猜!極大可能是不成立的!
因為通過許某某的各種行為都表明他是很愛自己的兒子的!比如許某某他想到了要為兒子騰出一套結婚來。
所以許某某萬不會讓兒子知道并參與此事!
那這個凌晨三點出現在地下車庫的人有可能會是誰呢?
我才可能就是醫療路人吧,或者說是小區住戶吧!恰巧路過而已!
那個出現在凌晨車庫的人也許是別的業主巧合碰到。但是應該不會是許某同伙。
許某已經被抓獲,其兒子沒有作案時間。按照其自私自利的性格,如果有同伙,他早就招供了,因為可以減輕罪行。即使明知死罪難逃,但是許某依舊不會放棄任何一個僥幸心理。只要有一線生機就會拼命爭取。
案件本身性質及其惡劣。一般的殺人的協作者要么買兇殺人,要么協助拋尸,要么共同作案。殺人分尸這種事一般人做不來,也做不了。而且后果的嚴重性比單純的殺人更重,社會影響更加惡劣,判刑也會更加重,絕大部分人沒有分尸的膽量,也不會去參與這樣的案件。
一般情況下只有至親摯愛才會協助做這樣的事情。以許某的人際關系,除了他兒子其他人沒有參與的可能性。但是他兒子沒有作案時間,而且他極為看中兒子,也是為了兒子才動的殺人念頭。因此他不可能讓兒子舍身范險。
對于許某這樣如此兇殘之人,如果受到威脅,用同樣的方式殺害合作者也是有可能的。考慮到后果,也不會有人和他合作。
杭州案已破多日,那個凌晨出現在地下車庫的人影到底是不是同伙?
個人認為,杭州殺人分尸案,基本可以確定是許某某一個人作案,不會有別的同伙。
1、網友懷疑有同伙作案,有一定道理。殺人分尸拋尸,工作量是很大的,如果有個幫手,效率會提高很多。許某某一個人殺人、分尸、拋尸、清洗現場,工作量是非常之大的。
2、這種殺人分尸拋尸的案子,世所罕見,尤其是兩人并沒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做出這種極度變態的犯罪,很多年也遇不到一個,本案卻出現了兩個,感覺這種可能性并不大。
3、殺人分尸,即便是許某某要求他兒子參與,他兒子早就下破了膽。他兒子還沒結婚,經事甚少,可能讓他打一拳或砍一刀有可能辦到,叫他把尸體肢解扔掉,我認為他絕不會也不敢做。如果是許某某要求別人做,他會考慮到殺人的后果是什么,絕大多數會斷然拒絕的。
4、至于凌晨出現在地下車庫的人影,由于攝像頭角度原因看不清楚是誰,但是一般情況下,樓上居民單獨凌晨出現在車庫的可能性太小。如果是單獨的身影,個人判斷很可能是許某某殺人后設法拋尸,或者勘察拋尸路線。不完整的身影,說明他在有意躲避攝像頭。
雖然警方已經發布了關于來女士失蹤案的通報,但是很多網友依然覺得這個案子沒那么簡單,所以,仍然對于許某某是否有同伙這一件事窮追不舍。
因為從殺人、肢解、碎尸,到最后的拋骨,清理現場等,工程量很大,認為許某某一個人應該無法完成。
而且,案發當天凌晨3:42分,地下車庫確實有一男子的身影,所以,很多人猜測,這個人會不會就是許某某的同伙呢?
甚至很多網友覺得許某某的同伙就是其兒子,他為了包庇自己的兒子,所以沒有完全向警方交代事實,其實當時他的兒子在外地。
個人認為,這個案子應該沒有其他同伙,盡是許某某一人所為。
許某某5號凌晨將來女士殺害,直到6號晚上才告訴來女士的大女兒來女士失蹤的事情,隨后才報警,也就是案發后36小時才報的警。
那么這36個小時,足夠許某某作案。如果有同伙,作案時間沒那么長,那么許某某肯定會盡快告訴來女士大女兒她失蹤的消息,這樣他的嫌疑反而更小。
案發之后,網友陸陸續續曝出許某某在物業上班,而且曾當過偵察兵,所以有能力避開監控。
但是后面被辟謠了,許某某根本不是什么偵察兵,只是個工兵,也不是在物業上班,而是給老板開車,所以,許某某沒有能力幫助別人逃避監控。
許某某也知道,他這么做是在犯罪,他應該不會傻到拉上自己的兒子一起。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基層警用裝備調研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基層警用裝備調研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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