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裝備軍用裝備,警用裝備軍用裝備的區別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警用裝備軍用裝備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警用裝備軍用裝備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軍用手槍和警用手槍有哪些區別?
軍用手槍與警用手槍,可以說是兩種完全不同作戰需求的槍械。我們也都知道軍隊與警察,他們兩者的使命與平時作戰的對手完全不一樣,也可以說是天差地別。
每個國家的軍隊平時擔任的使命,主要是保家衛國,抵抗侵略、不讓外敵所入侵。而軍隊的士兵面對敵人時,更多時候必須要做到一擊致命,也可以說是對敵人時能夠打死的,絕對不會留活口。所以每個國家的軍隊,它們所裝備的武器都非常強調大威力,能夠盡可能地給敵人造成致命傷害。
而相對來說,警察這一職業要與軍隊相差很多,他們平時所主要擔任的任務,為處理違法犯罪、反恐、處突、解救人質、甚至是普通的民事糾紛。所以警察所裝備的警械,大多都以制服抓捕為主要目的,相對于軍隊而言,警察所裝備的武器威力要小許多。
比如我國的92式軍用手槍,這款軍用手槍有9毫米與5.8毫米兩種口徑,有效射程為50米,彈頭出速在400米每秒左右。92式5.8毫米口徑手槍作為一款軍用手槍,在使用性能上非常的優越,平時幾乎不會出現因為槍械原因卡殼的情況。并且這款軍用手槍也非常強調大威力,甚至在二三十米的距離內,能夠將一頂軍用防彈頭盔徹底擊穿。
由此可見,92式5.8毫米口徑的軍用手槍,在射擊時的彈頭穿透性上非常的強,可以說在一定的距離上擊中敵人,那么對方可以說是不死也重傷。而一般真正的警用手槍,大多都已威力較小的左輪手槍為主。以我國公安部自行立項研制的05式左輪手槍為例,該型手槍在研制之初就一直強調非致命威力。真正的警用手槍,在能夠發射銅質彈頭的情況下,還要兼顧發射極具制服性的橡皮子彈,并且還要在發射時槍聲極大,以此來對犯罪目標達到極大的威懾性。
05式左輪手槍的彈頭初速為100米每秒左右,在使用橡皮子彈的情況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著裝厚一點的服裝、外套,甚至都可以將05式左輪手槍發射的子彈威力抵消大半。
一般來說,警用手槍與軍用手槍的最大區別在于,前者主要強調制服性,而后者更加強調致命傷害。軍用手槍的槍口比動能大約在40~50焦耳,而威力較小的警用手槍,在槍口比動能上僅僅為十幾二十焦耳左右。
不過長期以來許多國家的警察,一般都沒有全部裝備真真正正的警用武器。以美國為例,美國的警方甚至還裝備了大量美軍退役的M16突擊步槍。而我國在裝備92式9毫米警用型手槍之前,普遍裝備的54式手槍,實質上也都是軍用型手槍行列。
頭條“軍器戰位”報道!
作者:牧小明
編輯:牧小明
發布:牧小明
作者 : 感謝我們生在這個和平的年代,愿世界沒有戰爭。
殺傷力大小來下定論,軍用手槍相比警用手槍的威力大,此話怎講呢?軍用手槍不單是威力了得,而且后坐力相當大,作為一名軍人要是使用手槍有三種可能,1、軍人在實施突襲敵人后方時使用,2、軍人在戰場時,耗盡了所有武器彈藥時,此時手槍能夠用得上場,甚至最后一顆子彈是留給自己,3、在近身搏斗時,右手拔槍最快,所以手槍和槍套是配備在右腰間,普京總統是很好的證明,他走路時,右手不會擺動,也就是說明時刻準備著,他是特工出身,經過強化訓練,右手有肌肉記憶,看走姿勢,他是資深特工。總言之軍用手槍是軍人的次要武器,而步槍才是主角。那么警用手槍是警察主要工具,警察除了手槍,若要使用微型沖鋒槍,可以申請,警察抓犯罪嫌疑人時,手槍好用過微沖,原因長度和重量限制了警員的速度,所以說軍用手機對于軍人來說是配角,而警槍對于警察來講是主角。
現在咱們軍中大部分使用92式手槍(圖2),它是咱們軍工擺脫蘇制武器的很好證明,從外形可以看出92式手槍與國際接軌,92式手槍有兩種口徑 ,分別為5.8毫米和9.0毫米,92式手槍全長為 19厘米(口徑為9.0毫米)和18.8厘米(口徑5.8厘米),它的有效射程為50米,而子彈面積大小限制了彈匣容量,口徑為9.0毫米有10發和15發彈匣,那么口徑5.8厘米為20發彈匣,其性能不輸世界著名的m2000手槍,92式手槍兩款手槍重量都不超1公斤,92式優點挺多的,方便保養和維修,經濟便宜,還出口到海外等。
而警用手槍還是使用54式(圖4)、64式(圖2)、77式手槍(圖3),有些人認為這幾款手槍還停在二戰后期技術,但軍用該幾款手槍是明顯跟不上節奏,但是警用這三款手槍,那是綽綽有余,原因警用手槍夠用夠使就好了,警用手槍是對內的犯罪嫌疑人起震懾作用,而不是上戰場殺敵的,就拿54式手槍來說,單是彈頭飛到了半公里范圍仍有殺傷力,這樣殺傷力令上個世紀的香港警察心有余悸,原因犯罪分子利用54式手槍和香港警用左輪對戰,54式火力讓其喘不過氣來。而64式手槍尺寸小方便攜帶,要是警察便服抓嫌疑人時,攜帶64式不容易暴露目標,據聞曾經特區搶劫案中有一名嫌疑人被命中五槍,但嫌疑人并沒有當場死亡,就是需要時間來掏子彈而已,如果是54式手槍擊中嫌疑人五槍,還有活命么?答案是否定。64和77都是釆用7.62*17毫米子彈,但兩者威力達不到54式手槍的水平,54式本來是軍用手槍,后來轉警用,但其威力過于大,然后就有了64和77式(也是軍官所用),畢竟是對內嘛,沒必要大威力。
結語:軍用手槍和警用手槍區別在于威力大小,軍用手槍是對付外勢力,而警察手槍是起震懾力,威力遠不如軍用手槍。
提問涉及兩個方面。先說無論從理論還是實際,兩者都應該有很大差別。軍用自然會突出大威力,遠射程,彈種豐富能適應各類戰場環境,尤其是在如今防彈裝備愈加強悍和多樣化的背景下,軍用??肯定要突出進攻性。而警用槍械許多地方正好相反,更注重防御性,考慮到應用環境的復雜,以及對象不同,加上現代執法理念和要求不能追求暴力,反而是需要克制暴力。警用手槍理應與軍用嚴格區分。然后,國情不同的影響。新中國從來都是全球禁槍最嚴格的國家,現實是我們的手槍從不分什么軍用或警用,一般都是軍用先裝備,再用于警械。改革開放至今,國防軍工發展飛速,但輕武器領域卻是弱項,手槍也不例外。原因從客觀上說,就是市場化與需求性的問題了。未來相信這方面現狀還會持續。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警用裝備軍用裝備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警用裝備軍用裝備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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