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裝備申請什么專利,武器裝備申請什么專利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武器裝備申請什么專利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武器裝備申請什么專利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高科技武器是否受專利保護?
多謝邀請。
如果你在網上隨便搜索一下,就可以搜索到國際專利分類號(IPC),包括五花八門無數種中國專利、國際專利的門類,其中就包括一個門類是“武器彈藥”。但是,你在里面搜索看到的專利,要么是“某種獨特性能的裝甲板”啦,或者“形狀是這個樣子的軍用睡袋”啦之類的。
你不可能看到俄羅斯把其研制的超高速武器、或者美國把其研制的電磁彈射器,申請了一個專利。因為你研制了超高速武器、電磁彈射器,別的國家就不能再研制了嗎?豈有此理,那樣的話原子彈也只有美國一家有了。世界上所有國家,包括美俄等軍事最發達國家,都不會接受這樣的限制。
順便說,限制現在世界上除了五個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以外國家研制原子彈,是因為有相關限制核武器擴散的國際公約、以及五大國一致反對其他國家獲得核武器的政治態度——但也不盡然,比如美國就允許印度、巴基斯坦擁有了核武器。
高科技武器和其他注冊了專利的商品一樣,可以用來賣錢。例如日本的F-2戰機是在美國F-16戰機基礎上發展而來的,為了相關技術就需要向洛克西德馬丁公司付錢。如果相關技術泄露了、被偷了,那說明你的保密工作做得不夠好,沒有什么國際公約可以制裁這種行為,但顯然會惡化國家間的關系。
這個問題簡單來說一下,可以分為兩個層次。
第一,高科技武器有專利權,可以不被公布。
因為根據我國《專利法》第四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的申請,應該按照保密專利申請處理,就是不公布其發明內容,但給于保護的。
第二,他方使用專利應得到許可,國家還有強制許可
但是,由于保密專利沒有公布,所以他的內容無法知道,所以,他人使用其實是不侵權的,因為,不能苛求別人做他不知到的事情。
當然還有一些哦武器發明,不是保密專利,就必須得到他人的許可。
高科技武器是不會申請專利的,因為一旦申請專利,就等于泄密了,申請專利的內容會把武器的性能、特征、功能一五一十的描述出來,這就為別人的仿造提供資料......
而國家的法律也約束不了這種軍事上的機密的,以及別人的仿造,因為生產的武器同樣是機密的行為,武器并不在市場上公開銷售,所以你無法從法律的角度去追訴,別人竊取了你的專利牟取暴利……謝謝邀請
謝邀請??
這個題目的提問,真有趣。
任何一種武器裝備在沒有公開的情況下都屬于國家和科研機構,軍隊的機密,哪怕是一顆螺絲釘,(形狀,材料,工藝)只要沒有解密都是機密和享受特殊的“專利權”保護范圍!即便是民用機械設備,產品,配方都是商業秘密!“專利權”受法律法規保護。這是基本常識!
更不用說高科技武器裝備產品,任何一種達到“高科技”水平技術含量的武器裝備都有其獨到之處,包括設計理念,材料應用,工藝,外觀造型,之所以稱之為“高科技”產品一定是有其產品的“獨門絕技”和“不可告人的秘密”。
例如,航空母艦上的欄阻索迄今為止仍然是美國人,俄羅斯等等有能力設計生產制造航母國家的保密技術,已經廣泛使用的民用飛機發動機一些發動機的核心機(專利權技術)技術同樣是商業機密不外傳。
新型號的潛艇推進器螺旋槳哪怕是螺旋槳葉片數量,形狀(專利技術)今天仍然是各個國家的機密。
美國的“F35”隱身機,中國的“殲20”隱身機已經服役,那么隱身涂料配方(專利技術)中美兩國都是密而不宣,包括宇宙飛行器的軌道飛行參數也是國家機密數據。
今天,最典型的美國“F35”戰斗機飛行員的飛行頭盔,就是高科技專利技術產品,屬于美國的國家機密……
謝邀!
首先,不管什么技術要想獲得專利保護,都必須申請專利并獲得專利權。
專利是公開換保護,即若想獲得專利保護,必須公開其完整的技術方案。請注意,是技術方案而不是產品。一個產品可以有很多技術方案,幾百上千都有可能。
這里所說的公開換保護的公開,不必然等于向公眾公開,而且指向國家申請專利時,必須將完整技術方案寫入申請文件中。一般專利公布后會向公眾公開申請文件,但保密申請專利例外。保密專利的其中一個情形就是涉及國防利益的需要保密的專利,這些專利的公開可能會影響國家的防御能力,損害國家的政治、經濟利益或削弱國家的經濟、科技實力。但是,對于軍民兩用的發明創造,申請人如果希望其發明能夠推廣應用,可以不申請保密專利。
對于高科技武器產品,里面可能會含有不宜公開的技術方案,也含有可以公開的技術方案,只要的符合專利授權條件,都可以獲得專利權,獲得專利保護。不同之處只在于是否會向公眾公開技術方案。
技術就是壁壘,能研制就是專利。
武器跟民用技術不同,民用技術可以申請專利,軍用技術不可能去國外申請專利,申請就是瀉密,軍用技術很多是獨家的,只能買成品,不一定能仿制成功,就算仿制成功了,原廠家可能推出下一代產品了,又面臨新一輪的仿制。周而復始,始終走在別人后面。
如AK47,全世界的仿制型數不勝數,只有中國購買了技術并授權生產。再如蘇27我國也是購買了生產授權。洛馬的米波相控陣雷達反隱身最近也面世了,這個世界就是這樣,有本事就自己造,沒本事就只能買,買不到只能望洋興嘆。
為什么洲際導彈不去申請專利?
因為專利保護需要公開20%的技術細節
洲際導彈作為國之重器是核武器運載工具,這種具備高級保密技術細節的東西怎么可能拿去申請專利,而且現在國際上申請專利都要公開專利細節才受法律保護,但是在國家安全層面來說殺人都可以還管法律?
所謂的國際法在國家間發生戰爭的時候是無用的,這個時候你受到專利保護有什么用,兩個國家打仗從來都是贏了的說了算,你的專利有沒有用看你拳頭大不大。
就算你愿意公開細節那么你調查取證呢?誰家會把洲際導彈給你看?不給你看你就不知道有沒有侵權,不知道有沒有侵權你申請專利就沒有意義,而且就算你申請了專利也認定侵權你敢去收侵權費嗎?
所以武器裝備方面的專利保護屬于扯淡,從申請專利的第一個條件恐怕都沒人接受,更別說后面取證難完全是個擺設心理安慰而已,就算受到保護類似于朝鮮這種國家你敢去收專利費?人家動不動就發射彈道導彈威脅你,你是要錢還是要命?
洲際導彈申不申請專利沒有多大用處,武器都是一個國家的機密,取證方面難,就是侵犯了對方的專利誰敢去收軍隊的專利費,你是要錢還是要命。
世界上真正擁有自主研發洲際導彈能力的就那么幾個國家有,美,俄,中,法,洲際導彈必是這些國家的絕對軍事機密,其實導彈也是要使用許多專利技術聚集才能造成的,就算是別人侵犯了專利,別人也不會那么傻抬出導彈讓你去取證,赤裸裸把軍事秘密給你看,再個也沒有哪個部門敢對一個軍隊去收專利費,命比錢重要吧。要想收專利費先過來一戰。
武器再個也不是普通商品,流通性有限,大部分都掌握在軍隊手里,一小部分掌握在一些武分子手里,你還想去收費先吃一槍子再說,你跟恐怖分子說我要收你的武器專利費,這不是找屎嗎。
武器方面講究的就是真的叢林法則,能做的就是技術,材料封鎖,如果有美國的那個體量就可以聯合自己的同盟對你武器禁售,技術,材料封鎖,像封鎖伊朗一樣,只能靠自己慢慢摸搜,山寨,可是伊朗的導彈技術還不錯,比一些國家強得多。但是有誰敢去收伊朗的武器專利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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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的軍事科技技術不要說去申請專利,國家軍方想方設法保密,弄不好還會被他國的間諜把技術偷。申請專利并收專利費的是技術公開,產品公開銷售的東西。
洲際導彈技術研制出來以后,各國作為絕密技術進行封鎖,唯恐他國知道,根本不公開任何一點細節,即使泄露了,你也沒有證據人家是利用的你的技術。收誰的專利費。
你申請過專利嗎?知道申請專利需要什么步驟嗎?
最簡單的說,你起碼要提供完整的結構,才能證明別人的產品結構和你的不一樣對吧,請問哪個國家會把洲際導彈的完整結構圖紙和全部性能公開?
洲際導彈申請專利的問題?嗯,還真是第一次聽說。愛因斯坦說,提出問題比解決問題更難,說明提出這個問題的人很聰明。??
先說專利,是某人或機構獨有的,不可侵犯的公共產品,是面向大眾的。洲際導彈是什么?是武器,而且是戰略武器,是最高機密的,別人都不知道系統里面是什么東東,而且是一個龐大系統,是無法申請,也不能申請的,怎么能找到誰的專利呢?所以沒有專利可言。??
那申請專利為什么呢?收專利費呀!是一個商業行為,雖然有商業機密,但也是半公開的,大家都是知道的。而洲際導彈是戰略武器,是不賣品,也就是說不是商品,沒有交易,專利費何從談起呢?洲際導彈有生易只有英美兩家,要專利費,可能有吧。??
即使有專利費用,去向誰收呢?因為它掌握在世界最高層手中,就是人們所戲稱的世界五大流氓,五大流氓不收別人的專利費就很好了,誰還敢拿著專利證書去拿專利費呢?即使五大流氓想往外拿,誰敢去接呀?難道不想生活了嗎?收不到專利費,申請專利干什么?申請保護專利費是要掏錢的,那豈不成了賠本賺吆喝嗎?傻呀?????
跟誰去申請專利?誰給你頒發專利?國之重器,看家護院保命的家伙事,誰跟你講道理?你跟誰講道理?有人聽才怪!。只要造得出,就是自己的。
就你這問題的水品?還軍事領域創作者那?真看不出來呀!能在弱點嘛!
武器制造商專利技術受保護嗎?
這個怎么說呢?一個廠商的武器技術確實是有專利技術保護的,但是困難的在于執行。
同一國家的兩個廠商,在法理上,一個是肯定不能侵犯另一個的專利權的,但是在實際上可就未必了,尤其是對第三國就不同了。
也就是A國的軍事技術,其實B國的B1 廠家仿制了,B2廠家往往也會仿制,這種情況其實很多的。
比如,國內有毛子技術轉讓授權的,“北方某某工業”的制式火箭炮PLH-03式。
但這個“某某工業”還有部分配件技術與之通用的外貿產品;“AR”系列火箭炮,(赤裸裸的小三既視感有木有啊……)
圖注:AR系列的底盤與火箭彈,與PLH-03相通用。
這還不止,國內另一大集團(送人上天那個,你們懂得哈)還有一款“同人”產品,“A系列火箭炮”也是外貿貨。
圖注:A100和PLH-03式看著就是“雙胞胎”
也就是說,北方某大國的“龍卷風”,在我們這里“正室”、“小三”、“同人”全都有,還都一起和睦相處,你們懂了吧?
其它的就更不用說了,和大家講個小事,我們引進“蘇35”的時候,前期談判很重要的一點,(除了數量與價格)就是“專利”,不能“仿”、更不能“仿完了再拿出來賣”,“更更不能一家仿了拿出來賣,另一家還仿、還賣!”
但是呢?又來了,其實國際軍售就這樣,賣出去的產品就跟潑出去的水一樣,哪怕像我們賣狗大戶的“東風3”一樣,全部的操作、維護、保養、人員培訓都在自己手里,也難免技術不泄露出去,F14A“雄貓”,美帝全世界就賣給了“伊朗”一家,照樣讓我們“弄”到了它全套的機載雷達系統。
所以,國際軍售,在先期會有非常嚴格的審核制度,主要看它的工業水平和“聲譽”,哪家能賣、哪家不能賣大家其實心里都是“有數”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武器裝備申請什么專利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武器裝備申請什么專利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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