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用無人機抓逃犯犯法嗎,交警用無人機抓逃犯犯法嗎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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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一男子在經歷兩年逃亡后主動自首,稱終于可以睡個好覺了你怎么看?
謝謝邀請!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只有生活在陽光下,才能心安理得!
事件回顧:2016年5月5日,湖北十堰張姓男子一行七人,因勸說一楊姓男子教育孩子方式欠佳時,(其實是李姓男子勸說的,張姓男子只是其中之一)言語不和吵了起來,并把楊姓男子打了,隨后楊姓男子叫來了弟弟,結果弟弟也被打了,隨后七人逃離現場。楊姓男子報案,經公安機關偵破,六人均已到案,只有張姓男子逍遙法外……
2018年3月6日,張姓男子在公安機關的強大攻勢下投案自首,在投案現場他說:“該來的總是要來,我的心終于可以放下了,可以睡個好覺覺了。”
從這件事有以下感悟:
第一,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違法在逃,逃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早晚要受到法律制裁。即使一時逃亡在外,也是像老鼠一樣不敢見人,如此生活在惶惶不可終日之中,倒不如伏法心安理得。
第二,沖動是魔鬼。本來是勸人家怎么教育孩子的問題,反而成了打架斗毆事件,并且都成了犯罪嫌疑人。本來可以在現場把事情說清楚早早伏法的事,非得逃跑在外兩年,受盡磨難再回來接受法律制裁。那個楊姓孩子家長,本來人家是為了你好才說的,非得不服跟人家打起來受傷遭罪。這一切都歸功于“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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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絡
俗話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很多逃犯應該都會有這樣的感慨,為什么呢?
除了心理上,始終做了壞事的自責感和內疚感以外。
還有就是對親人無限的思念,很多逃犯逃亡過程中,為了不被抓住,是不敢和家人聯系的。
因此即使家里有愛人,有小孩,都只能遠遠的望著。
而且,從法律上,一個男子如果成為了逃犯可能面臨的狀況,的確足以讓自己睡不著覺。
為什么呢,因為他們真的隨時會擔心被抓
一個犯罪的人心里通常是有負擔的,他可以一時逃脫法律的制裁,但是卻無法逃避內心惶恐。與其受著無盡的折磨,不如卸下包袱,重新生活。
犯罪前的人內心中是矛盾的,犯罪中的人內心是恐懼的,犯罪后的人內心是畏罪的、害怕的。
無論犯罪嫌疑人在實施犯罪后跑多遠,藏在多么安全的地方。心里面都是恐懼的。正所謂“草木皆兵”的感覺,即使是在小一點的風吹草動,都會給他們的心里造成一定的壓力。無論是多么兇狠的人,這一點都是無法改變的。
1.害怕事情被揭露。在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后,會害怕自己的事情被揭露,他們害怕接觸別人,接觸任何自己熟悉、不熟悉的東西。無論他們隱藏的多么好,他們的眼神中都充滿著恐懼。因為恐懼,所以他們才逃,因為害怕,所以他們防范一切他們可以防范的東西。記得以前看《征服》的時候很佩服劇中的劉華強和他手下的兩個死刑犯小弟。就是那樣的窮兇極惡的人,只要一聽到警笛,一見到穿制服的人都會嚇的渾身冒汗,更何況是一般的逃犯,他們更加會害怕。
2.心里的壓力。當犯罪嫌疑人逃脫以后他們心里都會有一定的壓力,一方面是來自害怕,另一方面就是后悔和自責。他們可以逃走,可以躲起來,卻躲不開自己內心的譴責。古人云“人非草木,孰能無情”不管是多么無情的人,只要還有一點的良知,都會心里面愧疚;后悔。他們回想如果不犯罪,就不會是現在的樣子。所以心理上的壓力,會讓他們整天深思,沒精神,被壓的喘不過來氣。
3.思念自己的家人。這也是一部分犯罪嫌疑人選擇自首的原因。他們逃亡異鄉,人生地不熟。有家不能回,有親不能認。每當看到別人家人團聚的時候,他們的內心也會傷感,與其這么生活,還不如投案自首。這樣還可以和家人定期見上一面。
經過長時間的逃亡,他們以身心俱憊。如果他們繼續的逃亡,還要過著這種擔驚受怕,日日逃亡的生活。他們自首后,這一切的壓力就都沒有了,如釋重負,再也不用在夢中驚醒。他們唯一面臨的就是審判,無論逃亡還是自首這都是他們的必然之路。
無論是誰,一旦觸碰法律的紅線,都難逃法律的制裁。
既然如此,不如選擇自首。
謝邀請!這名男子自首對他自己有利,犯罪了就不要逃避罪行,應該是早點就去自首,殺了人,罪惡滔天,應該受到懲罰,你以為就逃脫罪行了,法網灰灰,你逃到那里都要把你抓到歸案,希望這名男子在監獄好好改造自己,重新做人,在不要那么沖動傷人,毀了別人也毀了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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